大數據交易是大數據價值與紅利的釋放手段和過程,從2008年開始,在政策扶持、技術驅動、需求引領下,全球大數據交易市場已經初見端倪,出現了若干“數據市場”、“數據銀行”乃至“數據公約”,美國、歐盟、日本均有企業開展大數據交易,走在了產業前沿。鑒于發達國家對大數據交易的強力推動,大數據交易在重大領域的巨大價值和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我國頒布了《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等一系列政策,不斷扶持和引導大數據交易產業發展。
在國家政策的推動鼓勵下,國內大數據交易從概念逐步落地。隨著大數據交易類型的日益豐富、交易環境的不斷優化、交易規模的持續擴大,大數據交易變現能力顯著提升。據《2016年中國大數據產業白皮書》不完全統計,2015年我國大數據相關交易的市場規模為33.85億元,2016年國內大數據交易市場規模達到62.12億元,2020年將達到545億元。
國內大數據交易平臺主要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以數據生產或數據服務類企業為主導、商業職能為主的大數據交易平臺,另一類是政府聯合其他主體投資、合作的大數據交易平臺。大數據交易平臺大多采用中心化系統結構,大數據交易主體包括數據提供方、數據服務方、數據需求方,數據提供方很少直接面對數據需求方,數據服務方在整個大數據流通和交易過程中,中心支配地位突出。
大數據交易平臺采用數據分析結果交易、數據產品交易和數據交易中介等三種交易模式,最終數據服務方采用離線數據或API等方式將交易數據提供給數據需求方。
國內大數據交易處于初期階段,部分大數據交易平臺制定了大數據交易規則,對交易平臺、交易主體、交易對象進行規范,屬于探索性質。針對大數據交易共性敏感問題,缺乏全面、權威、有公信力的解決方案。在中心化系統結構下,大數據交易存在成本、管理、安全性、靈活性等方面的問題難以突破,對大數據安全共享與交易形成了挑戰。
明朝萬達采用全新的去中心化系統架構與計算范式構建大數據安全共享與交易平臺,基于區塊鏈技術,針對現存問題形成突破,實現交易數據的自由發布、自主發現、靈活交付,交易過程的安全可控、全面監管,為大數據安全共享與交易提供堅實的保障。
數據供需雙方依托區塊鏈基礎設施,憑借數據監管方頒發的可信證書加入大數據共享與交易聯盟網絡。數據提供方發布數據描述信息到區塊鏈。數據需求方從區塊鏈獲取數據提供方發布的數據描述信息,選擇目標數據,發布數據權限請求到區塊鏈。數據提供方從區塊鏈獲取數據需求方發布的數據權限請求,按照特定規則進行權限批復,將權限批復結果發布到區塊鏈。數據需求方的數據訪問請求經請求代理發送到數據提供方的訪問代理,如果認證通過,則可以訪問大數據中心數據。數據監管方作為區塊鏈節點加入網絡,同步區塊鏈所有數據塊,對大數據共享與交易進行監管。
區塊鏈中每一個區塊包含多個區塊記錄,區塊記錄包括發布、請求、批復等記錄類型。
明朝萬達去中心化大數據安全共享與交易平臺,主要面向以下用戶,提供大數據安全共享與交易服務:
政府:聯合打造大數據安全共享與交易平臺,助力政務信息開放與共享。
銀行、金融、運營商:提供項目服務與交易服務,支撐征信、風控、營銷、支付、數據交易等業務開展。
大數據平臺:對接大數據平臺,拓展大數據交易模式,提供創新服務。
個人:建設大數據安全共享與交易平臺,為個人提供大數據安全共享與交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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